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07 年第 1 次 · No.36

下列有關員工薪資制度設計主要目的之描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作為員工同僚考核與交叉考核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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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員工薪資制度設計的主要目的。依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薪資(報償)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吸引高品質人力投入組織(B)、激勵員工努力工作以實踐組織使命與目標(A)、留住優秀的現職員工(D),即「吸引、激勵、留任」。C 所述「作為員工同僚考核與交叉考核的基礎」並非薪資制度的目的:因果方向恰好相反,是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薪資調整的依據,而非薪資作為考核的基礎;且同僚互評屬於績效評估方法(如 360 度回饋)的範疇,與薪資制度設計目的無關,故 C 為錯誤敘述,是本題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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