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12 年第 1 次 · No.35

以服務使用者的利益做考量的行銷,係屬下列何種行銷模式?

正確答案:(A) 正向行銷(positive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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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社會服務行銷模式的分類。以「服務使用者的利益」為出發點、追求對案主有益的行銷,屬於「正向行銷(positive marketing,A)」,故選 A。B「社會行銷」著重以行銷手法推廣有益社會的觀念或行為改變(如戒菸、防疫),焦點在觀念倡導而非以使用者利益為判準;C「反行銷」旨在勸阻或消除對某產品、行為的需求;D「去行銷」則是暫時或選擇性降低需求(如需求過載時抑制申請量),三者目的與正向行銷不同,均非本題所指。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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