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1 年第 2 次 · No.37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4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幾年公布一次相關之國家心理衛生報告?
正確答案:(C)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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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精神衛生法第4條國家心理衛生報告的公布週期。依該條,中央主管機關應每「4年」公布一次國家心理衛生報告,作為擬訂與檢討全國心理衛生政策的依據,故選C。A(2年)、B(3年)、D(5年)均與條文所定週期不符;此定期報告機制是精神衛生法大幅修正後強化政策評估與資料公開的設計,週期定為四年,配合中長程政策檢討節奏。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