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09 年第 2 次 · No.27
某個基金會承接地方政府委託之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方案,雙方契約規定,承接單位的社會工作者每個月服務案量須達 25 件、辦理社會團體工作 1 場、專題講座 1 場,該承接單位也都如實完成委託事項,依照方案執行邏輯,這樣結果可稱之為?
正確答案:(B) 輸出(out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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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方案執行的系統邏輯(投入—過程—輸出—成果)中各階段的定義區辨。依方案評估的邏輯模式(logic model),承接單位如實完成「每月案量25件、團體工作1場、專題講座1場」,這些是服務「做了多少、產出多少活動量」的直接產物,屬輸出(output),故選B。A效率(efficiency)指投入與產出的比值(成本效益),非單純活動量;C過程(throughput)指服務輸送的運作過程本身;D成果(outcome)指服務對案主帶來的改變或效益(如問題改善、能力提升)。題幹只描述完成的活動數量而未提案主改變,故為輸出而非成果。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