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1 次 · No.26
按國民年金法第 5 條內容,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保險人所為之核定案件發生爭議事項時,應於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多少日內先申請審議,對於審議結果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正確答案:(D) 6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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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國民年金保險爭議事項的救濟期間。依國民年金法第 5 條,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保險人所為之核定案件發生爭議時,應於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60 日內」先申請審議,對審議結果不服時,再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故選 D。A 的 30 日、B 的 40 日、C 的 50 日均非法定期間,屬相近數字誘答。考點在於「先審議、後訴願」的行政救濟前置程序:爭議審議是提起訴願前必經的程序,且 60 日的起算點為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期間與起算點皆為常見的細節出題處。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