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6 年第 1 次 · No.7

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予緊急保護、安置,安置期間所必要之費用,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應由誰支付?

正確答案:(A) 對身心障礙者遺棄、身心虐待之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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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身心障礙者緊急安置費用的負擔主體。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78 條,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等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同法第 79 條並明定,安置期間所必要之費用,由第 78 條第 1 項情事之「行為人」支付,體現加害者付費原則,不讓公帑替施虐者買單,故選 A。B 錯,身心障礙者是受保護的被害人,不由其負擔。C 錯,主管機關是先行安置的執行者,非最終費用負擔者。D 錯,直系血親卑親屬除非本身即為行為人,否則非本條的費用義務人。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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