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0 年第 1 次 · No.35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通報處理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A)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負法定通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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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受虐、遺棄等情事的通報與處理程序,依據為身權法第 76 條,而題目要選出「錯誤」的敘述。A 之所以錯誤,在於它把通報義務人寫成「醫事、社工、教育、警察、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身障服務業務人員」,但身權法第 76 條第 1 項列舉的責任通報人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身障服務業務人員——條文並無「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該類別亦非老人福利法第 43 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之通報義務人,並非任何社福法定通報人員,A 以其誤植取代了正確成員「村(里)幹事」,故 A 錯。B 正確:責任通報人知悉後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通報。C 正確: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自行或委託訪視調查,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D 正確:受理案件後 4 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