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0 年第 1 次 · No.33

有關安置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中途學校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D) 中途學校提供被害人選替教育及輔導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安置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中途學校」的設立與運作規範,依據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22 條與其相關子法。依該條規定,中途學校的任務在對安置的被害兒少提供選替教育、輔導與身心復健,協助其回歸正常學習,故 D 正確。A 錯在學籍:中途學校學生為保護其身分並利銜接原教育體系,學籍設於原就讀或戶籍所在地學校,而非設在中途學校。B 錯在設立準據:中途學校準用特殊教育法之特殊教育學校設立標準,而非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標準。C 錯在畢業證書: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發給,以避免揭露被害人曾受安置,而非由中途學校發給。四個選項只有教育輔導功能的敘述符合立法保護意旨。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