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09 年第 1 次 · No.16
某方案的目標(objectivity)陳述為「本方案為期 3 年,在第 1 年的服務結束後,參與本方案之 20 名受暴婦女,至少有 40%者能順利就業 3 個月以上。」若以效能(effectiveness)導向的方案目標撰寫構成要素來檢視,「至少有 40%者能順利就業 3 個月以上」係指下列那一個要素?
正確答案:(D) 欲達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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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效能(結果)導向方案目標的構成要素辨識。效能導向的目標陳述通常包含標的對象、欲達成的結果、達成水準與時限、責任歸屬等要素;「至少有 40%者能順利就業 3 個月以上」界定的是方案希望在服務對象身上造成的最終改變與成效水準,即「欲達成的結果」,故選 D。A「活動設計」指達成目標所安排的服務內容與過程,此句非描述活動;B「改變之標的」指目標鎖定的對象(20 名受暴婦女),非結果本身;C「執行與測量目標達成之責任歸屬」指由誰負責執行與評量,此句未指涉責任主體。故選 D。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