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2 次 · No.30

甲乙為已婚夫婦,然甲於婚後曾多次對配偶乙暴力相向,乙雖始終認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因此隱忍多年未曾報警;然甲仍不改暴力習性,乙於某次甲之暴力相向時電話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後,甲仍對乙有暴力行為,此時警察可以採取的行為,下列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B) 到場的警察人員可基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的角色,且於偵查犯罪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且情況急迫,因此得對甲逕行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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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家庭暴力防治法賦予警察的逕行拘提權。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9 條第 2 項,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認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自由之危險、且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B 完整涵蓋此三要件,故選 B。A 錯在家暴罪現行犯應逕行逮捕,不以取得告訴權人同意為前提;C 錯在受理報案不得以先驗傷為條件;D 錯在依同條第 3 項逕行拘提後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檢察官不簽發者應即釋放,並非可免報請。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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