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2 次 · No.33
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B) 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且經醫師評估無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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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社會救助法對低收入戶的加給補助對象,要選不屬於者。依社會救助法第 11 條第 2 項,低收入戶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原領現金給付金額增加補助:年滿六十五歲、懷胎滿三個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B「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且經醫師評估無法工作」並未列入該條的加給對象,故為錯誤選項,選 B。A 年滿六十五歲、C 懷胎滿三個月、D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均為法條明列的加給情形。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