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6 年第 1 次 · No.17

請問依據我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的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不包括下列那項?

正確答案:(D) 家庭照顧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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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2 條所定扶助項目的範圍。依該條,扶助項目共七項: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其中並無「家庭照顧者津貼」,故選 D。A 傷病醫療補助、B 兒童托育津貼、C 創業貸款補助皆為第 2 條明文列舉的扶助項目;家庭照顧者支持是長期照顧體系的概念,不屬本條例的扶助項目。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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