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5 年第 1 次 · No.38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多少日內,公告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正確答案:(A) 30 日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在於公益勸募條例對勸募活動結束後的財務公告與備查期限。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0條規定,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30日內,將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活動所得及收支報告公告,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故正解為A「30日」。此期限設計是為了讓外界能及時檢視善款流向、確保勸募透明課責。B「45日」、C「60日」、D「90日」皆非本條所定期限,屬混淆選項;考生易與其他社政法規(如財報申報、決算公告)的期日記憶交錯而誤選,本條務必記住是「翌日起30日內」。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