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5 年第 1 次 · No.32
針對性侵害防治之需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全力配合性侵害防治業務。下列何者非屬社政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①被害人職業訓練 ②被害人保護與扶助 ③被害人驗傷、採證、身心治療 ④定期公布性侵害相關統計資料
正確答案:(D) 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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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分工,須辨識何者非屬社政主管機關職掌。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權責劃分,①被害人職業訓練屬勞工(勞政)主管機關權責,③被害人驗傷、採證、身心治療屬衛生主管機關權責,二者均非社政主管機關之事項,故正解為D(①③)。②被害人保護與扶助屬社政主管機關之核心職掌;④定期公布性侵害相關統計資料屬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權責範疇。判別關鍵在依業務性質對應正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