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3 年第 2 次 · No.36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下列何者為衛生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①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教育等相關事宜 ②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之維護 ③性侵害被害人驗傷、採證、身心治療 ④性侵害防治政策之規劃與推動
正確答案:(D) 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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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不同主管機關的權責分工,題目問衛生主管機關的職掌。依該法,衛生主管機關掌理①加害人的身心治療、輔導教育相關事宜,以及③性侵害被害人的驗傷、採證與身心治療等醫療事項,兩者均屬醫療衛生專業範疇,故選D(①③)。②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的維護屬教育主管機關權責;④性侵害防治政策的整體規劃與推動屬中央主管機關(社政衛福體系的防治業務)職掌,均非衛生主管機關單獨掌理,故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