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2 年第 2 次 · No.40

關於我國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D) 長照機構法人所設立之長照機構如有跨縣市者,由各所在縣市政府共同管理及監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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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檢驗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的核心定義與監督權責歸屬。依該條例規定,長照機構法人經主管機關許可,除設立長照機構外,並得設立社會福利機構或提供中央公告之服務(A正確);本條例所稱長照機構法人,指提供機構住宿式服務並依本條例設立之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C正確);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B正確)。D稱長照機構法人跨縣市設立之長照機構「由各所在縣市政府共同管理及監督之」,與條例的權責劃分不符——監督權責係依機構所在地及設立許可主體歸屬,並非由各縣市政府「共同管理監督」,此敘述錯誤,故選D。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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