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1 年第 2 次 · No.16

規範倫理學的類型當中,有一類稱為「義務論」。下列對於義務論的說明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C) 不因文化、價值觀或情境的不同而造成倫理標準的差異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規範倫理學中「義務論」(deontology)與「目的論/效益論」的區辨。義務論主張行為的對錯取決於行為本身是否符合普遍的道德義務與規則,而非取決於後果,因此道德標準具普遍性、不因文化、價值觀或情境不同而改變,故 C 正確。A「案主免受傷害優先於保密」是 Loewenberg & Dolgoff 倫理原則的優先排序,屬倫理決策操作,非義務論定義。B「為最多數人帶來最大效益」正是效益論(utilitarianism)/目的論的主張,與義務論相反。D「選擇造成最小或最少數人傷害」同樣是以後果衡量對錯的目的論思維。B、D 都以「結果」定義道德,恰與義務論「以義務與規則本身定義道德」對立,故正解為 C。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