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10 年第 2 次 · No.35

有關社會服務機構預算編列步驟,下列順序組合何者較為適當?①設定與機構需要相關的特定目標 ②確定有關機構運作的事實 ③探討機構運作可能的替代方案 ④決定機構的優先次序 ⑤確定有關預算的決策 ⑥提供充分的解釋和公共關係

正確答案:(D) ①②③④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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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社會服務機構預算編列的合理程序邏輯。預算應循「先定目標、再掌握事實、探討替代方案、排定優先次序、確定預算決策、最後對外說明」的順序推進,對應①設定目標→②確定事實→③探討替代方案→④決定優先次序→⑤確定預算決策→⑥提供解釋與公共關係,即①②③④⑤⑥,故選 D。其餘選項把「確定預算決策⑤」提前到方案評估之前(如 A 的①②⑤③④⑥),或把「確定事實②」延到最後(如 C),都違反「先蒐集資訊評估、再拍板、最後對外溝通」的理性決策流程。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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