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09 年第 2 次 · No.24
下列何者不該被列入處遇團體成員「非計畫結束」的原因?
正確答案:(D) 成員完成預定行為改變目標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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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團體成員「非計畫結束(提前離開)」與「計畫結束」的區辨,屬反向題。非計畫結束指成員因非預期因素中途退出:如篩選不當造成異質性過大(A)、次團體形成導致排擠(B)、或因身為唯一男性而孤立離開(C),這些都屬非預期、非目標達成的中途流失。選項D「成員完成預定行為改變目標而離開」屬於計畫性、正向的結束,是團體目標達成後的自然終止,不應被列為非計畫結束的原因,故為正解。解題重點在辨識何者本質上屬計畫結束。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