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8 年第 1 次 · No.23
下列何者不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之家庭成員?
正確答案:(D) 現為或曾為五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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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成員」的法定範圍(反向題,找出不屬於者)。依家庭暴力防治法(108年)第 3 條,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D 寫「五親等以內」超出條文的四親等範圍,故選 D。A、B、C 均與第 3 條文字相符。判斷關鍵在旁系血親、姻親的親等上限是「四親等」,五親等已逸出家暴法保護的家庭成員定義。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