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研究方法107 年第 2 次 · No.40
下述有關因果關係界定標準的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D) 兩個變項間有高度相關,則非常可能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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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建立因果關係的三項判準,以及「相關不等於因果」的核心觀念。依因果推論通說,確立因果需同時滿足:一、時序性(原因先於結果);二、共變性(兩變項一起變動);三、排除虛假關係(共變非來自其他外因)。D 主張「兩變項有高度相關就非常可能有因果」,忽略了時序與排除干擾變項,把相關直接當因果,故為錯誤敘述,選 D。A、B、C 分別正確對應時序性、共變性、與排除虛假關係三項判準。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