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研究方法107 年第 2 次 · No.37

下述關於歸納法與演繹法的敘述,何者較為適當?

正確答案:(D) 演繹法與歸納法都是建構理論時必要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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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辨識歸納法(induction)與演繹法(deduction)的方向差異,並理解兩者在理論建構中的互補角色。依科學研究邏輯,歸納法是由下而上,從具體觀察資料整理出通則以形成理論;演繹法是由上而下,從既有理論推演假設、再蒐集資料檢驗。兩者在完整的理論建構循環中缺一不可,故選 D。A 錯在把「從資料整理通則」的歸納定義安到演繹頭上;B 錯在把「從假設出發檢驗」的演繹定義說成歸納;C 錯在把「奠基理論推演變項關係」的演繹過程誤標為歸納。A、B、C 都是把兩者的方向對調而錯。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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