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2 次 · No.26
下列何者可以從事兒童或少年的收出養媒合服務?
正確答案:(A) 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兒少收出養媒合服務的合法提供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除近親收養或繼親收養外,收出養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適當之收養人;而依同法第15條,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以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為限,故答案為A(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B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是主管機關,非媒合服務執行者;C幼兒園為教保機構,無收出養媒合職能;D家事法院負責收養之認可裁定,而非提供媒合服務。故正確者為A。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