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6 年第 2 次 · No.17
民國 105 年 11 月行政院核定實施「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符合資格之兒童及少年或其法定代理人,於帳戶所有人年滿 18 歲前,每人每年最高儲蓄 1 萬 5,000 元;政府相對提撥同額款項,以鼓勵適用對象之家庭踴躍配合。下列有關此方案的實施內容,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B) 帳戶存款由承辦機構以定期存款計息,但帳戶所得孳息不得列入免納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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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方案的制度誘因設計,找錯誤項。B 錯誤:方案為鼓勵儲蓄,明定帳戶存款由承辦機構以定期存款計息,且帳戶所得孳息「免納」綜合所得稅,B 稱孳息不得列入免稅,與方案相反,故為答案。A 正確:帳戶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避免家庭因儲蓄反而喪失低(中低)收入戶資格;C 正確:喪失資格且經一年觀察期緩衝、確認離開扶助體系者,政府停止相對提撥款,帳戶可持續存款,仍須年滿 18 歲始得提領;D 正確:存金供年滿 18 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之用。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