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6 年第 2 次 · No.13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D)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亦適用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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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性別工作平等法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的適用限制。依 106 年當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2 條,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 16 條育嬰留職停薪及第 20 條家庭照顧假之規定,僅於有正當理由時例外,故 D 稱「亦適用」與條文相反,為本題錯誤選項。A、B、C 均符合同法第 20 條規定: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7 日為限;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三者敘述皆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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