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4 年第 2 次 · No.25
當一名獨居行動越來越不方便的老人近來跌倒二次,你判斷轉介到安養機構照顧會比較妥適,但是老人想繼續待在自家環境住所。依據 Lowenberg 和 Dolgoff(1992;2000)的社會工作倫理抉擇優先順序,你在轉介與否的選擇判斷上,應優先引用下列何種原則來考量?
正確答案:(A) 最小傷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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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 Lowenberg 與 Dolgoff 倫理原則篩選(EPS)優先順序的應用。獨居老人跌倒兩次、社工判斷轉介安養較妥,但老人希望續留自宅,安全與意願衝突,且各選項皆涉及某種傷害。官方以「最小傷害原則」為優先依據——須在數個各有損害的選項間抉擇時,應選對服務對象傷害最小、最可回復者,故選A。B多元文化原則涉文化差異尊重,本題非文化衝突;C差別平等原則處理地位不對等者的差別對待,與本題個人安危抉擇不對應;D自主自由原則雖切合老人意願,但在此判準下讓位於身心傷害的權衡,故非優先依據。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