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4 年第 2 次 · No.14

依據中華民國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有關倫理衝突的處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保護個案的方法若造成損害,可與本來欲達成的目的不相符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對倫理衝突的處理原則。保護個案的方法必須與所欲達成的目的一致、以維護個案利益為依歸;C 敘述「保護個案的方法若造成損害,可與本來欲達成的目的不相符」等於允許手段偏離目的、甚至容忍對個案的損害,違反倫理衝突處理的內在一致性,故為錯誤、即正解。A 正確,任何方法的選擇都應有助於個案爭取其利益。B 正確,當有多種達成目標的途徑時,採「最大利益、最小傷害」原則。D 正確,當個人價值與專業價值衝突時,以尊重個案自我決定為最終依歸。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