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4 年第 2 次 · No.11
社會工作者撰寫之紀錄,其內容包括:案主的基本資料、開案原因簡述、已提供之服務、期望提供之服務。係屬下列何種紀錄?
正確答案:(C) 轉介紀錄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依紀錄內容判別紀錄類型。題述紀錄同時包含案主基本資料、開案原因簡述、已提供之服務,以及「期望提供之服務」,此「將個案交予另一單位或專業並說明期待接手服務」的內容,正是轉介(referral)紀錄的特徵,故選 C。A 結案紀錄著重服務成效、結案原因與後續建議,不以「期望提供之服務」為主。B 定評(評估)紀錄聚焦處遇成效的檢核與判斷。D 追蹤紀錄記載結案後對案主狀況的持續了解,皆與題述「移交並載明期待服務」不符。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