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4 年第 2 次 · No.2
下列何者不是社會個案工作的任務範圍?
正確答案:(B) 倡導貧窮的個人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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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社會個案工作任務範圍的界定,屬反向題找出不屬其範圍者。社會工作強調人在情境中與結構觀點,反對將貧窮歸咎於個人,故B「倡導貧窮的個人歸因」與社工價值相悖,不屬個案工作任務,為正解。A協助個人適應環境屬個案工作促進個人與環境調和的核心任務;C整合不同系統間的服務屬個案管理與資源協調的任務;D因應個案需求開發方案屬回應需求、發展服務的任務,三者皆為個案工作正當範圍。個案工作應倡導的是結構性因素的理解而非責備受助者,故選B。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