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4 年第 1 次 · No.31
依社會救助法之規定,低收入戶成員符合特定情形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上述特定情形不包含下列何者?
正確答案:(C) 罹患嚴重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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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社會救助法第 11 條「增加補助」的三種法定特定情形。依社會救助法第 11 條規定,低收入戶成員符合年滿 65 歲、懷胎滿 3 個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三者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就其原領取之現金給付金額增加補助,最高不得逾一定比率。三者共同特徵是「須額外開銷或工作能力受限」的固定身分狀態。A(年滿 65 歲)、B(懷胎滿 3 個月)、D(身心障礙者)均為條文明列情形,故正確。C「罹患嚴重傷病」屬醫療、傷病範疇,另循全民健保或醫療補助處理,並未列入本條增加補助的特定情形,故本題選 C。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