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4 年第 1 次 · No.2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B)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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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比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B 寫「2%」錯誤,為應選項。A 進用之身障者應本同工同酬原則正確;C 庇護性就業須雙方簽訂書面契約正確;D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67 人以上者進用不得低於 1% 且不得少於 1 人正確。公部門 3%、私部門 1% 為必背數字。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