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4 年第 1 次 · No.3

臺灣社會個案工作的發展與整個社會工作的發展休戚相關,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民國 76 年,內政部將社會工作納入編印的「職業分類典」中,共分為 12 類,並分別將其從事的任務加以描述

出處:114 年第 1 次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第 3 題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臺灣社會個案工作發展史,屬找錯題。依教科書(許臨高主編《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內政部編印之「職業分類典」將社會工作納入時,分為一般社會工作、公共救助、學校、醫院、精神醫療、公共衛生、矯治服務、團體生活、社區及其他社會工作等「十類」,並分別將其從事的工作與專業任務加以描述;C 稱「共分為 12 類」,類數與史實不符,故 C 為錯誤選項。A 正確:民國 53 年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CCF,家扶前身)在各縣市設家庭扶助中心,以個案工作扶助貧童。B 正確:民國 62 年公布施行的兒童福利法是我國第一個以單一對象立法的社會福利法,並規範了社會工作者的角色。D 正確:民國 86 年社會工作師法通過,開啟臺灣社工專業化里程碑。

內容更新:2026-08-21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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