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3 年第 2 次 · No.27
服務對象是未成年之高二生,從小與爺爺相依為命。爺爺罹患重度失智症後,他為照顧爺爺經常不穩定就學,最後成為中途離校生。學校社會工作者家訪後發現,服務對象將爺爺照顧得很好,兩人目前是靠爺爺退休金和存款能維持生計。社工與服務對象會談後,其仍決定先照顧爺爺。社工應以何種準則作為倫理抉擇?
正確答案:(D) 應該尊重服務對象的決定,因為個人自由權優先於個人的基本幸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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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倫理原則衝突時的位階排序。依Reamer的倫理決策優先次序,「個人自由與自主權」高於「個人自身的基本幸福權」,意即一個具決定能力者,有權在僅涉及自身福祉、不損及他人的情況下,做出他人眼中未必最有利的選擇;高二生選擇繼續照顧爺爺屬其自我決定,故社工應尊重,選D。A把個人幸福權凌駕他人自由權,前提錯置。B以保護生命優先於自主,但本案並無立即生命危險,適用前提不符。C以生活品質優先於自主,違反Reamer將自主置於生活品質之上的排序,故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