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3 年第 1 次 · No.40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長照機構法人之董事會至少多久時間須召開 1 次會議?
正確答案:(B) 至少 6 個月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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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對董事會運作的規定。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長照機構法人之董事會每年至少應召開2次會議,即至少每6個月召開1次,故B正確。A「至少3個月1次」、C「至少1年1次」、D「至少2年3次」,均與法定「每6個月至少召開1次」的召開頻率不符。故選B。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