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3 年第 1 次 · No.29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幾小時?

正確答案:(B) 24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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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家庭暴力防治法》責任通報人員的通報時限。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故選B。A12小時、C36小時、D48小時均非法定時限。此為責任通報制的核心數字,「立即通報、至遲 24 小時」是家暴、兒少保護、老人保護等保護性法規共通的通報時效要求。辨識關鍵在記準「24 小時」這一法定上限。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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