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2 年第 2 次 · No.25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限制其自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安置期間所必要之費用應由誰支付?
正確答案:(A) 遺棄身心障礙者、身心虐待、限制身心障礙者自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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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的「加害人付費」原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遭遺棄、身心虐待或被限制自由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而安置期間所必要的費用,應由造成此情形之人,即遺棄身心障礙者、施以身心虐待或限制其自由之人負擔,故選 A。此設計與兒少、老人保護法制一致,由行為人承擔後果而非由受害者或公部門買單。B 受委託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僅是提供安置服務的單位,非費用負擔者;C 身心障礙者本身是被害人,要求其自付費用有違保護意旨;D 中央主管機關並非法定付費主體,安置係地方主管機關之職權,故均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