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2 年第 1 次 · No.6

社會工作依據人在環境中的根本假設,視案主的情況和需要做環境調整,下列何者不屬於環境調整?

正確答案:(B) 在提供家暴相對人的服務時,協助其強化情緒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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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區辨「環境調整」與「個人能力增強」兩類處遇。依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觀點,環境調整指改變案主周遭的資源、系統或處所;反向題要找非環境調整者。B 協助家暴相對人強化情緒管理,改變的是個人內在能力而非外部環境,故為答案。A 增強施虐家長親職能力並媒合工作,重點在媒合外部就業資源屬環境層面的調整。C 將受暴婦女帶至緊急安置處所,是改變其所處危險環境。D 改善長照機構方案與設備,直接調整機構環境條件。關鍵在辨識介入標的落在「人」還是「環境」。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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