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2 年第 1 次 · No.29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關於保護令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以公開為原則,被害人得於審理時,聲請其個案輔導之社工人員陪同被害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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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家庭暴力保護令聲請與審理的程序規定。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不公開」,以保護被害人隱私與安全,故C敘述「審理以公開為原則」錯誤,為本題應選項;至於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則屬正確。A依第11條,保護令由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住居所地或家暴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正確。B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住居所,並可請求保密,正確。D法院於審理終結前得聽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正確。關鍵在辨識家暴審理採不公開原則,以降低被害人二度傷害風險。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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