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研究方法111 年第 2 次 · No.23
質性研究法在社會工作的運用有其精神與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A) 重點在於受訪者的主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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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質性研究的知識論精神。質性研究奠基於詮釋主義與建構論,重視理解研究對象在其生活脈絡中的主觀經驗、意義與觀點,故 A 正確。B 錯:強調「事實客觀性」是量化研究(實證主義)的立場,質性研究承認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共構意義,不追求價值中立的客觀。C 錯:質性研究關注特定情境的深度理解,不要求「絕對性」的普遍法則。D 錯:質性研究重在深描與意義詮釋,「推論」(通則化到母體)是量化研究的重點,質性多談移轉性(transferability)而非統計推論。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