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1 年第 1 次 · No.39

有關我國與美國學校社會工作發展的共同之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C) 早期均由民間社會福利機構開始,協助學校社會工作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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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我國與美國學校社會工作發展史的共同特徵。官方答案指出兩國早期學校社會工作均由民間社會福利機構開始,再逐步進入學校體系協助實務,故選C。A錯在「訪問教師」(visiting teacher)主要是美國早期學校社會工作者的稱呼,我國並非以此統一稱呼,非共同之處。B錯在兩國並未均明訂學校社會工作者具早期療育服務資格,早期療育屬另一服務體系。D錯在學校社會工作進入駐校型態並非兩國均因所得稅法修正所促成,此非共同發展因素。故三者皆非正解。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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