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1 年第 1 次 · No.28
社會工作者陪同出庭必須有法源依據,下列何者並未有專業人員出庭的相關條文規定?
正確答案:(C) 精神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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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比對各法有無「專業人員陪同出庭」的明文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設有社工或相關專業人員陪同被害人出庭、於法庭外陳述意見的規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被害人受訊問或詰問時,得由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家事事件法設有程序監理人、社工陪同及隔別訊問等機制,三者皆有專業人員到庭的條文。精神衛生法主要規範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的審查與病人權益保障,並未針對「專業人員陪同出庭」設專門條文,故 C 精神衛生法「並未有」相關規定,選 C。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