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9 年第 2 次 · No.34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聯合協調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被害人之中途學校。下列對於中途學校的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D) 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籍及畢業證書應由中途學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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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被害人「中途學校」的設置規範。依該條例,中途學校之設立準用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辦理(A)、其員額編制準則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B)、並應聘請社會工作、心理、輔導及教育等專業人員並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選替教育及輔導(C),三者均與條文相符。D 敘述錯誤:為維護被害學生受教權益並基於身分保護原則,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籍應分散設於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畢業證書亦由該學籍所屬學校發給,而非由中途學校自行負責,以免揭露其曾受性剝削之身分,故 D 為本題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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