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09 年第 2 次 · No.15

社會工作者在會談時,發現個案已有傷害親密關係伴侶生命的詳細計畫。在倫理的規範與考量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B) 社會工作者可揭露必要資訊無須個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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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保密原則的例外——當個案對特定第三人生命有明確且立即的危險時,工作者的倫理處理。基於保護第三人生命的預警義務與保密例外,社會工作者得在未經個案同意的情況下,揭露「必要」資訊予能防止危害發生者,故B正確。A主張揭露「最大量」資訊,違反最小必要揭露原則;C在有明確殺害計畫、生命受威脅時仍主張優先尊重自決,錯置了案主自決與保護生命的優先順序;D「立即轉介其他機構」是迴避危險處理的責任,並非適當作為。揭露應以「必要且最小」為度,故答案為B。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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