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管理(115 起停考)108 年第 2 次 · No.28
以成效(effectiveness)為導向的方案評估強調評估前應有充分準備,且進行評估時應包括數個主要步驟,其順序應為:
正確答案:(B) 指認方案目標→指認評估之變項→蒐集與評估資料→方案評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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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成效導向方案評估的正確步驟順序。依評估邏輯,應先「指認方案目標」(先知道要評什麼),再據以「指認評估變項」,接著「蒐集與評估資料」,最後產出「方案評估結果」,故選 B。A 與 C 錯在先指認評估變項才指認方案目標,順序顛倒——沒有目標就無從界定該測量哪些變項。D 錯在資料蒐集擺在指認變項之前,使蒐集失去依據、資料無法對應評估重點。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