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08 年第 2 次 · No.36
依據學生輔導法的制度設計,我國學校社會工作師主要負責那一種層次的學生輔導工作?
正確答案:(B) 處遇性輔導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學生輔導法的三級輔導制度分工。依學生輔導法第 6 條,學校輔導分為發展性輔導(面向全體學生)、介入性輔導(面向適應困難或高關懷學生)與處遇性輔導(面向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身心障礙等須專業人員介入的學生)。學校社會工作師屬專業輔導人力,主責最需專業評估與跨系統資源整合的處遇性輔導,故選 B。發展性輔導以全體教師為主、介入性輔導以學校輔導教師為主,而預防性輔導並非該法明定的層級用語,屬混淆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