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8 年第 1 次 · No.35

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其第 16 條的條文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A)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開戶人滿 18 歲 3 個月前,通知其檢具儲金用途相關證明辦理帳戶款項之請領並結清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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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 16 條關於帳戶請領、結清與款項歸屬的規定(反向題找錯誤者)。B「儲金用途以助於就學、就業、職業訓練或創業為限」、C「滿 18 歲起 10 年內因死亡未請領者,得由開戶之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任一人提領自存款及利息並結清」、D「滿 18 歲起 10 年內未申請提領及結清者,所餘款項歸屬國庫」均與條文相符。A 就主管機關通知請領與結清的程序及時點敘述與條文不符,故為錯誤、選 A。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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