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07 年第 2 次 · No.5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規定,社會工作紀錄保存不得少於幾年?
正確答案:(C) 7年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社會工作師法對社會工作紀錄保存年限的規定。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16 條(107 年考試當時有效條文),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紀錄由執業之機關(構)、團體或事務所保存,且保存年限不得少於 7 年,故選 C。A(5 年)、B(3 年)、D(1 年)皆低於或不符法定最低保存年限,均為誤導選項。此類年限數字題可與醫療法病歷保存至少 7 年對照記憶——社工紀錄與病歷同為 7 年,是專技法規中方便配對的記憶點。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