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07 年第 2 次 · No.15
在社會個案工作專業關係的基本原則中,「有目的的情感表達」在界定上不包含下列那項?
正確答案:(D) 適度地對案主表達對其意思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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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 Biestek 個案工作專業關係七大原則中「有目的的情感表達」的界定範圍。依 Biestek(1957),有目的的情感表達指工作者認知案主有自由表達感受(尤其負向情感)的需求,因此有目的地傾聽(A)、接納其敵意與消極性情感(C)、提供心理支持(B),故 A、B、C 均屬其內涵。而「適度地對案主表達對其意思的了解」(D)是對案主感受的了解與回應,屬另一原則「控制的情緒涉入」的三要素範疇,不在有目的的情感表達的界定內,故選 D。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