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1 次 · No.5

我國對於育嬰留職停薪之受僱者,其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申請條件與發放,主要規定於以下那個法規中?

正確答案:(C) 就業保險法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法源依據。依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第 19 條之 2,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就業保險的法定給付項目: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子女滿 3 歲前依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得請領按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計算之津貼,每一子女最長發給 6 個月,故選 C。A 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規定的是「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請假權利,並明定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B 錯,就業服務法是促進國民就業的一般性規範,無育嬰津貼規定;D 錯,勞工保險條例的給付項目不包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