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107 年第 1 次 · No.11

2000 年我國通過「安寧緩和條例」,2016 年公布「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公布 3 年後施行。屆時病人可預立醫療決定,符合五種臨床狀況時可以選擇或拒絕醫療。關於病人自主權利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D) 預立醫療決定等於拒絕任何形式的醫療,包括緩和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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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選錯誤者)。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14 條,預立醫療決定是意願人在五款臨床條件下,對「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表達接受或拒絕的選擇,並非拒絕一切醫療;且依同法第 16 條,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時,醫療機構或醫師仍應提供緩和醫療及其他適當處置,D 錯誤,故選 D。A 正確:預立醫療決定得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B 正確:依同法第 10 條得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表達意願;C 正確:家屬須提前面對死亡、抉擇與醫療的有限性,壓力未必減輕。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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